公司与捷克EPI公司合资成立陕西光伏(捷克)有限公司

  • 来源: 时间:2012-07-20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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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司副总经理贾红刚与EP1公司总裁哈娜签署合资合同及《章程》
     
        5月26日至5月31日,公司副总经理贾红刚、市场部副部长马金鹏赴捷克里布雷兹市,与欧洲太阳能企业捷克European Photovoltaic I.,S.r.o(简称EPI)公司完成了陕西光伏(捷克)有限公司合同签署、法院公证以及注册等事宜,并将择日进行合资公司挂牌营业。
     

    捷克当地时间5月28日,贾红刚副总经理、市场部副部长马金鹏与EPI公司总裁Mrs.Hana Palme、总经理Mr.Divis,共同完成了合资公司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审核和认证事宜,以及合资公司基本账户预设立事宜。并在法院见证人Mrs. Alica、公证处公证员Summiana及合资公司开户行人员的见证下,公司副总经理贾红刚代表公司与捷克EPI公司总裁Mrs.Hana Palme举行了合资公司《章程》及注册签约仪式,标志着陕西光伏(捷克)有限公司正式成立。
     

    当地时间5月27日,贾红刚副总经理一行与捷克EPI公司总裁Mrs.Hana Palme、总经理Mr.Divis等人进行了第一次会谈,就成立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共识:一是合资公司名称为陕西光伏(捷克)有限责任公司,英文名称为Shaan’xi PV (Czech) Industry S.r.o.;二是合资公司注册地点为里布雷兹市,办公地点设在布拉格市,经营年限为10年;三是合资公司股份比例为: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出资70%, EPI公司出资30%;四是按照当地法律有关规定,合资公司设两名法人代表即贾红刚与Mrs.Hana Palme,分别按照双方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;五是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:生产、商业、服务、电生产、配电、买卖电、光伏产品代理商如LED路灯、组件、逆变器等、光伏应用小产品销售如光伏手电筒、光伏充电器以及光伏收音机等、光伏电站EPC服务、电站运营、电站销售、光伏路灯EPC业务等。
     

    当地时间5月29日上午,双方股东代表就合资公司运营模式及项目运作模式进行了讨论,并达成初步一致意见。
     

    陕西光伏(捷克)有限公司的成立,标志着公司开发欧洲太阳能光伏市场迈出了实质性步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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